规章制度
草堂校区学府城报告厅使用及管理办法
发布日期:2019-11-01 | 阅读次数:

 

草堂校区学府城报告厅是学校举办各类会议、学术报告、讲座等活动的场所,为规范报告厅的日常使用及管理,制定如下管理办法。

一、报告厅的设备、用途范围

1.学府城现有6#楼301、2#楼304两个报告厅,其中6#楼301配置多媒体设备、双幅投影幕布、286个固定座椅,适合承办大型会议及学术报告等活动;2#楼304配置多媒体设备、全彩LED显示屏、198个固定座椅、100个移动座椅,适合承办中型会议、学术报告、单位联欢会等活动。

   2.报告厅原则上为学校、各二级单位提供会议、学术报告等活动场地,其它活动根据使用性质进行审批。

二、报告厅的使用审批办法

1.报告厅使用需提前三个工作日申请,并填写使用审批表(管委会网站下载),其中“申请单位负责人”需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报草堂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审批。

2.报告厅使用原则上每天分为三个时间段:8:00—12:00、14:00—18:00、18:00—22:00,其中包括会场布置及设备调试时间,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。

3.审批通过单位需携审批表,提前半个工作日联系报告厅管理负责人

4.办理审批手续后若需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,须在预约使用前一天联系草堂校区管委会办公室。

5.使用单位预约的报告厅与临时校级重要会议发生冲突时,使用单位应遵循学校会议、报告优先使用的原则。

三、报告厅的使用要求

1.使用当天需提前半个工作日联系报告厅管理负责人,负责人将根据使用时间安排管理人员到达会场进行设备调试,并提供全程设备运行服务。

2.报告厅在使用过程中,除报告厅管理员外,禁止其他人员对报告厅内的设备进行操作。如由人为操作造成设备损坏,使用单位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。

3.如需要在报告厅内进行布置,使用完毕后需负责将报告厅恢复原状,严禁使用胶带(双面胶、泡沫胶等)粘贴或用铁钉打孔。

4.使用单位应负责报告厅内部环境卫生保护,严禁吸烟、不准随地吐痰、吃带果壳食物和随地丢弃垃圾。

5.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。

6.报告厅使用完毕后,由使用负责人和报告厅管理人员共同检查,出现问题及时上报、及时处理,以备下次正常使用。

7.凡违反上述规定的,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制止违规行为、清出场外等处理办法。

报告厅审批负责人:雷  妙(教师)     办公室:综合楼北楼21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  话:029-89025016

报告厅管理负责人:邹英哲(学生)     电  话:18710917378

 

附:学府城报告厅使用审批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草堂校区管委会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9年10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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