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室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
办公室配备三辆电瓶车,用于校区内工作巡查和日常来访接待。为了规范办公室电瓶车的使用和管理,保障电瓶车运行及人员乘坐安全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电瓶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、维护。
2.车辆不能以个人名义借用。
3.使用单位应提前联系,并如实填写借用登记表,方可用车。
4.驾驶人必须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有一定驾驶经验。
5.使用单位所借用电瓶车必须在校园内使用,不得驶出校园。
6.电瓶车在校园行驶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,且礼让行人。
7.电瓶车用于载人及少量轻便物品,不得运载其他物品。
8.使用单位应注意保持电瓶车车体卫生。
9.电瓶车借用期间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。
10.使用单位要对电瓶车的行车安全负全部责任。
本规定自2019年10月30日起实行。
草堂校区管委会办公室
2019年10月30日